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024-04-07 作者: 新闻中心
1、项目单位预审申请陈述(项目单位正式文件):内容有拟用地基本状况、拟选址状况、拟用地规划和拟用地类型、弥补犁地开始计划(占用犁地的)。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表格原件,报市局、省厅、部预审项目需交四份)。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陈述。项目建议书批复与项目可行性研究陈述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陈述(核准或存案项目不报)。
5、有违法占地或违法采矿的,附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财政部分出示的罚款收据(复印件)。
6、矿山或企业用地项目,附财务股出具的交纳两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复垦费)表及凭据复印件。
7、改动土地用处项目,附原用地同意手续及地理位置图平和面布置图(复印件)。
8、规划部分出示的项目平面布置图(蓝图)、地理位置图,并加盖规划部分的资质专用章。
11、建设项目需修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出具经有关部分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正计划(原件)、建设项目对规划施行影响评价陈述(原件)和修正规划听证会纪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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