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赞同划定及吊销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模的批复
2023-10-19 作者: 安博官网网址/饮水知识
你市《关于划定樟树坑(昌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模和吊销中心城区黄泥头水厂南河取水口水源保护区规模的请示》(景府文〔2022〕26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相关规定,经研讨,现批复如下:
二、赞同吊销《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景德镇市等市县城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规模划定的告诉》(赣府字〔2007〕34号)批复的景德镇市中心城区黄泥头水厂取水口(昌江支流南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三、你市要严厉依照新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模,展开水源地规范化建造,按要求编制应急预案,赶快确认地理界线,设置标志,树立“一源一档”。对保护区内影响水源环境的污染源及危险源,要加强执法检查,依法依规处置,及时消除污染危险危险。
四、省生态环境厅要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的辅导和监督,不定期安排而且展开水质监测,保证人民群众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