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口县水利局 关于城口县银龙洞年产99万吨矿泉水开发利用建造项目取水答应的批复
2024-02-06 作者: 安博官网网址/饮水知识
当时浏览器版别过低,可能会呈现安全危险且无法正常显现。建议您晋级或运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时运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许360浏览器仍呈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形式。
您当时的方位:主页政务揭露法定自动揭露内容行政答应处理成果
重庆市城口县水利局 关于城口县银龙洞年产9.9万吨矿泉水开发利用建造项目取水答应的批复
报来《关于恳求城口县银龙洞9.9万吨矿泉水开发利用建造项目水资源证明陈述表评定的函》及有关的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答应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答应管理办法》等规则,经研讨,现将取水答应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赞同你单位在城口县高观镇叶家店河(任河左岸一级支沟)处取水,取水方法为引水。
二、设备合格的量水计量设备,保证量水设备运转正常,严厉依照同意的用水方案用水,并按规则交纳水资源费。每年12月份上报用水总结与申报次年取水方案。
三、严厉执行水资源证明陈述中的节约用水办法,合理调度水资源,保证不损坏项目周边水资源量的整体平衡。年取水量为9.9万m3。
四、项目业主有必要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优先满意乡镇和村庄居民生活用水,保证根本生态、农业用水后余水用来出产,并处理好上、下流各用水户的联系,严厉遵循规划取水。
五、取水请求同意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许设备未开工建造,取水请求同意文件自行失效。建造项目中取水事项有较大改变的,建筑规划企业应当从头进行建造项目水资源证明,并从头取水。
六、工程竣工检验合格后,颁布取水答应证。取水答应证期限为5年,请求单位理应当在取水答应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请求连续答应。
关于城口县银龙洞年产9.9万吨矿泉水开发利用建造项目取水答应的批复.doc